6月12日,为便利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做好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工作,推动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顺利开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结合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与上市业务指南》进行了修订,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修订内容包括:
1、新增关于网上网下路演及上市相关事宜的声明;
2、调整了《上市保荐书》的部分文字表述;
3、调整了《上市申请书》的部分文字表述及提交方式;
4、新增公司章程命名规范;
5、按照《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下调上市公司上市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调整上市费用;
6、修改上证路演中心、上海市东方公证处联系电话;
7、新增采用累计投标询价时的相关公告事宜。